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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1章 大魔王的召见

  571章 大魔王的召见 (第1/2页)
  
  贾雨村没再问。
  
  他一只手插进衣袋,指尖触到婢女温热的脊背,轻轻按了按——是“别出声”的意思。另一只手翻开笔记本,从最后一页撕下一张纸,铅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:
  
  “全体都有,今晚动手。名单上的,一个不许跑。”
  
  他把纸条折了三折,塞进衣袋,递给白眉。白眉叼住纸条,像一道白色的闪电从衣袋里窜出去,转眼消失在廊柱的阴影中。
  
  午夜时分,贾雨村站在议事厅门口,面前整整齐齐站着三百名从京城调来的特别行动队员。没人开手电,没人说话,只有夜风把他们的衣角吹得猎猎作响。
  
  贾雨村翻开笔记本,把第二百零三个名字念了出来。念完最后一个字,他合上本子,声音不大,却像钉子钉进木头:
  
  “抓。”
  
  三百人无声散开,像三百把刀插进贾府的夜色。
  
  赖大家的酒窖被人从里面砸开的时候,赖大还抱着银锭子睡觉。他每天晚上都要抱一锭五十两的元宝才能入睡,像小孩抱玩偶。行动队员把他从床上拎起来,他迷迷糊糊喊了一句:“谁这么大胆……”话没说完,手电光照亮了他床底下整整齐齐码着的二十四口樟木箱子,每一口都装满了银子。
  
  他闭嘴了。
  
  林之孝藏在夹墙里的两箱绸缎被起出来的时候,林之孝正跪在院子里磕头,额头磕在青石板上,咚咚响。他一边磕一边说:“我认,我全认,求你们别惊动老太太。”行动队员没理他,把他按在地上铐了。
  
  吴兴登是最聪明的。他听见动静,从后窗翻出去,爬上了房顶。可惜他没算到,房顶的瓦片下面早就被白眉带着老鼠们掏空了。他一脚踩上去,整个人从三米高的地方摔下来,正好摔进行动队员的包围圈里。
  
  四大家族,二百零三个人,一个都没跑掉。
  
  王家那个管账房的,藏在佛龛夹层里,被老鼠从后面咬了一口,尖叫着爬出来;史家那个管田庄的,化妆成老太太想混出去,被白眉蹲在轿子顶上认了出来——白眉冲贾雨村的队员点了点头,胡须指了个方向,队员一把掀开轿帘,轿子里的人脸色白得像纸;薛家那个管当铺的,干脆没跑,坐在自家客厅里泡了一壶茶,看见行动队员进来,还把茶递过去:“兄弟,喝一杯再抓?”
  
  行动队员没喝。
  
  到凌晨三点,二百零三个人全部归案。赃物清点工作持续了整整七天,最后统计出来的数字,比贾雨村笔记本上的记录还要多出四十七箱。
  
  白眉蹲在议事厅的房梁上,看着一箱一箱的赃物被抬出来,从怀里掏出一块从黑板上掰下来的小碎片——上面有它用尾巴蘸墨水写的半个“正”字。它把那块碎片叼在嘴里,嚼了嚼,咽了下去。
  
  味道像它这辈子吃过的最苦的药。
  
  但它没吐。
  
  ^
  
  第三天,贾雨村接到召见通知的时候,正在吃一碗馄饨。
  
  不是兰州拉面,是馄饨。因为他觉得馄饨比拉面更符合他现在的心情——馅是包的,皮是薄的,汤是浑的,一口下去,你永远不知道咬到的是肉还是姜。
  
  “贾主任,大魔王请您去一趟。”传令兵站在门口,表情严肃得像在宣读死刑判决书。
  
  贾雨村放下碗,擦了擦嘴角,拿起笔记本,准备跟随传令兵走。
  
  没人留意到,廊下墙角的鼠群里,那只须发皆白、自带高人气场的白眉老老鼠,身形忽然微微一晃。
  
  下一秒,皮毛流转间,鼠身轮廓悄然变幻,眉眼、神态瞬间换成了梅小 E 的模样,又倏忽缩成原身大小,悄无声息地顺着地面阴影溜过去,趁贾雨村迈步的空档,身子一蜷,灵巧钻进了他中山装内侧的衣袋里,安安稳稳趴好,连胡须都纹丝不动,伪装得和普通老鼠毫无二致。
  
  贾雨村走了三步,突然觉得左边的衣袋重了一点。
  
  不是重了一点——是重了大约三百克。相当于一只成年老鼠的体重。
  
  贾雨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袋。衣袋的口子微微张开,里面露出一截白色的、毛茸茸的尾巴尖。
  
  他没说话,继续走。
  
  又走了三步,衣袋里传来一个极轻极细的声音,像针尖划过丝绸:
  
  “别动。带我去。”
  
  贾雨村听出来了。是白眉。
  
  白眉——那只三千年老鼠精,识字班的带头睡觉委员,第一个学会说人话的鼠界革命家,此刻正蜷缩在贾雨村的中山装衣袋里,尾巴卷成一个问号,胡须紧张地颤抖着。
  
  “你去干什么?”贾雨村压低声音。
  
  “去看看。”白眉的声音更低了,“大魔王为什么让我们学识字。总觉得没那么简单。”
  
  贾雨村想了想,没再问。
  
  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该问的时候绝不多嘴。当年他能在贾府平步青云,靠的就是这张嘴——该闭嘴的时候像蚌壳一样严丝合缝,该说话的时候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全场。当然,后来被贬官也是因为这张嘴,但这不重要。人生就是一个学会闭嘴的过程,他花了几十年才精通这门手艺,比老鼠学写字难多了。
  
  大魔王的办公室在不死山的最高处。
  
  不是山顶,是山腰上突出的一个平台,外面是火山口,里面是办公室。办公室的装修风格非常矛盾——墙上挂着“清正廉洁”四个大字的书法作品,但书法作品的框是纯金的;桌子上摆着一盆兰花,但花盆是玉的;地上铺着榻榻米,但榻榻米的下面垫了一层厚厚的、软软的、踩上去像踩在云上的东西——贾雨村踩了一脚,觉得脚感不对,蹲下来掀开榻榻米的角看了一眼。
  
  金条。
  
  铺了一地的金条。上面盖了一层薄薄的榻榻米。
  
  贾雨村默默地把榻榻米盖回去,站了起来。他掏出笔记本,在空白页上写了一行字:“大魔王办公室地板:含金量99.99%。”
  
  然后他在后面打了一个问号。
  
  不是怀疑这个数字,是怀疑自己的眼睛。
  
  “贾主任,请坐。”大魔王的声音从屏风后面传来,低沉,缓慢,像一把没开刃的刀在磨刀石上慢慢拖过去。
  
  贾雨村没坐。不是因为不想坐,是因为屋子里没有椅子。地上只有金条和榻榻米,坐上去硌得慌。
  
  “贾主任,”大魔王从屏风后面走出来,穿着一件黑色的和服,腰间系着一条红色的腰带,脚上踩着一双木屐,每一步都发出“咯吱咯吱”的声音,像踩在一百只老鼠的尾巴上,“识字班的事,你办得不错。”
  
  “多谢陛下。”贾雨村鞠躬。
  
  “二百零三个人,一个不落,全抓了。”大魔王走到窗边,背对着贾雨村,望着外面的不死山火山口,“王熙凤这次做得不错。她终于说了人话。”
  
  贾雨村没接话。他在等。
  
  等待是大魔王的游戏规则里最重要的一条。大魔王说话永远是慢的,慢到你想替她把话说完,但你不能。你只要一开口,节奏就乱了,节奏一乱,你就输了。
  
  贾雨村输过很多次,所以他不说话了。
  
  “但是,”大魔王转过身来,目光像两把锥子扎进贾雨村的眼睛里,“识字班不办了。”
  
  “臣明白。”
  
  “你不明白。”大魔王走近了两步,近到贾雨村能闻到她身上有一股奇怪的味道——不是香水,不是体味,而是一种混合了金条、玉器和宣纸的气味,像一座刚被搬空的博物馆残留的气息,“识字班不办,不是因为老鼠们不想学。是因为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。”
  
  贾雨村的手不自觉地摸了一下衣袋。
  
  衣袋里,白眉的胡须猛地绷紧了。
  
  “陛下的目的是?”
  
  大魔王笑了。
  
  那个笑容让贾雨村后背发凉。不是因为他没见过大魔王笑——他见过,很多次,每一次大魔王笑的时候,都意味着有人要倒霉了。但这一次不一样。这一次的笑,不是“你们要倒霉了”的笑,而是“我赢了”的笑。一个玩游戏从不作弊、但永远能赢的人,在掀开底牌之前露出的那种笑容。
  
  “贾主任,你知道贾府的家产去哪儿了吗?”
  
  贾雨村沉默了。
  
  他查了十天,查到了二百零三个贪污犯,查到了二百三十五箱金银细软,但加起来不过是一千二百万两白银的规模。可贾府鼎盛时期,光是田产、房产、商铺、字画、古董、珠宝加起来,少说值三个亿。
  
  差了两个多亿。
  
  他去哪儿了?
  
  “你没查到,”大魔王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,递给贾雨村,“是因为你查的方向错了。你不是在查贪污,你是在查小偷。贾府的家产不是被偷走的——是被搬走的。”
  
  贾雨村接过那张纸,低头一看。
  
  那是一份账目清单。密密麻麻写了三页纸,每一笔都写得工工整整,像一个强迫症患者的日记本。清单的抬头写着四个字:
  
  “贾府贡品。”
  
  时间从贾母十八岁开始,到现在——二百多年。每隔三年,贾府就会向“上面”进贡一次。贡品的清单越来越长,从一开始的“上等碧粳米十石”“织金锦二十匹”,到后来的“夜明珠一对”“珊瑚树两株”,再到最后的“大观园地契一张”“通灵宝玉一枚”。
  
  每一条清单的末尾,都有同一个人的签名。
  
  薛蟠。
  
  贾雨村的手开始抖了。不是因为冷,是因为他终于明白了——贾府的家产不是被赖大家的偷走的,不是被林之孝家的搬走的,不是被任何一个小偷、蛀虫、硕鼠搬走的。是被薛蟠亲手送到“上面”去的。
  
  而“上面”,就是大魔王。
  
  “薛蟠是你的——”
  
  “是我家的管事。”大魔王的笑容更深了,“从小就跟在我身边,是我最信任的人。他出生在薛家,是我安排的。他进贾府当家,是我授意的。他往贡品清单上写每一个字,都是按照我的吩咐写的。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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