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71章 大魔王的召见 (第2/2页)
贾雨村觉得自己的腿在发软。
不是因为害怕,是因为他站不住了。他查了十天,写了三百页的笔记,画了二百零三个红圈,以为自己抓住了贾府腐败的根源。结果真正的腐败源头,不在贾府,在不死山上,在大魔王的玉制花盆下面铺着的那层金条里。
贾府三代的繁荣,是假的。
贾府三代的衰败,也是假的。
从头到尾,贾府就是大魔王的一个小金库。薛蟠是她的管家,王熙凤是她的记账员,贾琏、贾赦、贾政、贾宝玉——所有人,都是她的提线木偶。他们以为自己在演戏,其实他们连剧本都没有,他们只是大魔王手里的几根线,被扯着跳了一辈子舞,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在跳舞。
“为什么?”贾雨村终于问了出来,“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
大魔王转过身去,重新面对着不死山火山口。
火山口冒出一股烟,灰白色的,带着硫磺的气味。
“因为我需要一个样板间。”大魔王的声音突然轻了下去,轻到像是说给自己听的,“一个繁荣的、富足的、到处都是金银珠宝的样板间。让所有人看到,跟着我,就能过上好日子。贾府就是那个样板间。贾母是我的招牌,王熙凤是我的广告,大观园是我的宣传册。”
“那为什么现在又要把它拆了?”
“因为样板间不需要了。”大魔王说,“老鼠们已经学会了最重要的一课——不是识字,是怀疑。它们学会了怀疑人类,怀疑制度,怀疑一切看起来美好的东西。当它们学会怀疑的时候,它们就不再需要样板间了。它们会自己去找答案。”
大魔王转过身来,看着贾雨村。
“而它们找到的第一个答案,就是——贾府的家产,不是被贪官污吏搬空的,是被我搬空的。”
贾雨村的衣袋里,白眉的身体猛地一颤。
那一下颤抖,贾雨村感受到了。不是用手摸到的,是用胸口感受到的——那只三千年老鼠精的心脏,隔着衣袋的布料,隔着中山装的衬里,蹦了一下,像一记重锤敲在他的肋骨上。
“所以识字班不办了,”贾雨村深吸一口气,“因为老鼠们该学的东西已经学完了。剩下的,它们会自己学。”
“聪明。”大魔王拍了一下手,“贾主任,你果然是个聪明人。聪明到我都有点舍不得杀你了。”
空气凝固了三秒钟。
贾雨村没动。他的手在衣袋外面握成了拳头,指节发白。
“开个玩笑。”大魔王笑了,“我不杀人。我只搬家。把别人的东西,搬到自己家里。”
她走到办公桌前,拉开抽屉,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,扔给贾雨村。
贾雨村接住了。
是一块玉。
通灵宝玉。
贾宝玉脖子上挂着的那块。上面刻着两行字:“莫失莫忘,仙寿恒昌。”玉的背面多了一行小字,是新刻上去的,笔画粗糙,像是用刀子随便划出来的:
“已预订。贾母。”
贾雨村拿着这块玉,站了很久。
久到火山口又冒了三股烟。
久到他的衣袋里,白眉终于忍不住了,探出头来,看了一眼那块玉,又缩了回去。
久到他的笔记本从手里滑落,掉在地上,翻到了某一页——那一页上画着二百零三个红圈,每一个红圈代表一个被捕的贾府管事。而现在他知道了,真正的元凶不在那二百零三个红圈里。她在不死山上。她在画面之外。她在所有红圈的上面,在所有账目的背后,在所有真相的尽头。
“贾主任,”大魔王坐回椅子上,拿起一杯茶,吹了吹浮沫,“你可以走了。识字班的事,到此为止。”
贾雨村转过身,走了三步,又停了下来。
“陛下,”他没回头,“王熙凤怎么办?”
“什么怎么办?”
“她抓了二百零三个人,以为自己在抓贪官。但她抓的每一个,都是替死鬼。真正的贼,她连碰都没碰到。您打算告诉她真相吗?”
大魔王喝了一口茶,没说话。
“陛下,”贾雨村终于回过头来,“您不会杀她,但您也不会放过她。对吗?”
大魔王放下茶杯,看着贾雨村,看了很久。
“贾主任,”她终于开口了,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吗?”
“因为聪明人知道什么时候该闭嘴。”
“不。”大魔王笑了,“因为聪明人和我一样——都知道谁的罪,最该抓。”
她指了指贾雨村手里的通灵宝玉。
“这块玉,你带走。交给王熙凤。告诉她——‘贾府的家产,朕收下了。识字班,朕也收下了。但王熙凤这个人,朕不要了。’”
贾雨村愣了一下。
“不要了是什么意思?”
“意思是,”大魔王站起身,走到窗边,背对着他,“她自由了。”
窗外,不死山的火山口又冒了一股烟。灰白色的,细长的,像一根手指,直直地指向天空,然后慢慢散开,散成一团模糊的、看不清形状的云。
贾雨村走出大魔王的办公室,走到不死山的山腰平台上,站在悬崖边,吹了五分钟的风。
衣袋里,白眉爬了出来,蹲在贾雨村的肩膀上,看着远处的东京塔。
“她说的都是真的?”白眉问。
“嗯。”
“贾府的家产,全在她口袋里?”
“嗯。”
“我们老鼠偷了三千年,偷的不过是三粒花生米。她一个人偷了三个亿。”
“嗯。”
白眉沉默了。
他活了三千岁,见过人类做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——打仗、建金字塔、写诗、发明手机、把可乐卖到全世界。但他从来没见过像大魔王这样偷东西的。不声不响,不跑不藏,不掀桌不翻脸,就那么优雅地、从容地、笑眯眯地把整个贾府搬空了,然后还让贾府的人自己写感谢信,感谢她的“养育之恩”。
“我活了三千岁,”白眉说,“今天是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小偷爱好者。跟大魔王比,我们老鼠偷的那点东西,连牙缝都不够塞。”
贾雨村没说话。
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块通灵宝玉,对着太阳照了照。玉的质地很好,温润透亮,里面有一丝淡淡的绿色,像春天刚发芽的柳枝。背面那行小字——“已预订。贾母。”——在阳光下格外刺眼,像一道永远愈合不了的伤疤。
“走吧。”贾雨村把玉收进口袋,“回去找王熙凤。”
“你不怕她接受不了?”白眉问。
贾雨村想了想。
“她不会接受不了的。”他说,“她是王熙凤。她这辈子最擅长的事,就是接受现实。只是以前她接受的现实,都是假的。这一次,是真的。”
白眉歪着脑袋看了看贾雨村,然后叹了口气,钻进他的衣袋里,尾巴卷成一个**。
“贾主任,”衣袋里传来白眉闷闷的声音,“你说,我们老鼠真的能学会写字吗?”
“能。”贾雨村说,“但我现在觉得,你们最该学的,不是‘吃’,不是‘偷’,不是‘诚信’——而是另一个字。”
“什么字?”
“假。”
白眉从衣袋里探出头来,眨了眨眼。
“假?”
“对。”贾雨村迈开步子,沿着山路往下走,“真假的那个假。你们学会了‘假’,就知道什么是‘真’了。而学会了‘真’,你们就不需要任何人教你们怎么活了。”
不死山的火山口又冒了一股烟。
白眉缩回衣袋里,闭上眼睛,开始在心里默写那个“假”字。
一横一竖一撇一捺。
它的尾巴在衣袋里轻轻划着,模仿着写字的动作。
一笔。
两笔。
三笔。
写到第七笔的时候,它突然觉得——写字好像也没那么难。
难的是,写出来的字,是真的。
还是假的。
衣袋外,东京的晚霞烧红了半边天。
衣袋内,一只三千年老鼠精正在学习人生的第一个汉字。不是“吃”,不是“偷”,不是“诚信”——而是“假”。
它不知道这个字会陪伴它多少年。
但它知道,从今天起,它再也不会相信任何看起来太美好的东西了。
包括那个“已预订”的通灵宝玉。
包括那个铺满金条的办公室。
包括那个笑眯眯地说“你自由了”的大魔王。
贾雨村走到山脚下的时候,天已经快黑了。他掏出手机,给王熙凤发了条信息:
“凤姐,大魔王说你不要了。恭喜你,自由了。”
三秒钟后,手机震了。
王熙凤的回复只有一句话:
“自由多少钱一斤?”
贾雨村看着这条信息,站在不死山脚下,张了张嘴,又闭上了。
他没回复。
因为他也不知道答案。
衣袋里,白眉写完了那个“假”字,最后一笔落下,尾巴尖儿轻轻一颤,像是在这个字后面加了一个重重的**。
然后它叹了口气。
那个气叹得很轻,轻到只有贾雨村的肋骨感受到了。
翻译过来是——
“人类的自由,比老鼠的尾巴还难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