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外 希望【沈牧第一人称视角】 (第2/2页)
上等人杀人是不会受到处罚的,因为被他们杀的都不被当做人。
我感到愤怒,于是知道有一种愤怒是无法遏止的,必须要见到鲜血。
而我忽然想起,我也是个上等人。
那个基金会的负责人,叫什么来着——算了,这不重要。
他带着那个怀孕的女人走上楼时,还朝我点了点头,好像我们是什么心照不宣的朋友。
“她为了给儿子治病,愿意做任何事。”他笑着向我解释道。
我看见那个女人骑在他身上动,鲜血从她两腿之间流下来,一滴一滴落在真皮沙发的表面。
她没有哭,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。也许她已经习惯了,也许对她来说,这和在基金会柜台前填写那一沓永远不可能被批准的重病救助申请,本就是同一件事的不同流程。
我也笑了。
我走过去,把那个家伙从女人身下扯出来,用他那条手工定制的领带缠住他的脖子。
我说:“我相信你也会愿意为我做任何事。”
他没有挣扎太久,上等人的脖子和普通人的脖子一样脆弱,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公平的事了。
我给了那个女人一笔钱,送走了她,然后在原地等待属于我的处置。我被捕了,上等人和上等人之间勉强算得上平等,互相杀戮显然是不被允许的。
家里人让我认罪,然后将主要过错推给那个女人。他们说这是保护我的最佳方式,只要我点一下头,一切都可以挽回。
我看着他们焦虑的脸,忽然有些想笑。他们精通于在上等人的世界里推杯换盏,却从未学会过如何面对一个拒绝认罪的死人。
我点了头,答应了他们,然后在发布会现场,对着所有的镜头和目光说:“是我杀了他,但我不认罪。”
他们说我被蛊惑了,但他们不明白,这世上有些东西只需要被看见,你便知道那是真实。
就像一辈子生活在地下室里,直到某天有人撬开了一条缝,让天光漏下,囚在其中的人便再也无法假装地下室就是整个世界。
我将点火器抛向天空,将自己浸没在耀眼的火光里,听到了人群的惊呼,分不清那是恐惧还是震撼,但至少不再是寂静如死的缄默。
剧烈的灼痛里,我低头看见自己的双手在火焰中蜷曲,指甲发黑剥落,指骨一节一节露出来。
我想起那个女人的手,她伏在沙发上,扣进扶手的十指也是这样嶙峋。
她的儿子后来怎样了,我不知道。也许已经死了,也许还活着,但至少曾有一刻,她在为一个希望而拼上全部。
是的,希望。严朱说得对,这才是他们真正恐惧的东西。
而一人的希望与千万人的希望孰重?我早已知晓答案。
我必须去死,必不能认罪,只有这样,过往所做的一切才有价值。
闭上眼的那一刻,我想到了古罗马斗兽场里集体自尽的奴隶,刑场上悠然奏响古曲的囚徒;甚至想到了考古学家发现的那一截断裂又愈合的腿骨,尼安德特人装点着风车菊的坟墓……
千万人的希望将在一人的死亡中生长,抓住它,便是自由。
火舌吞没了我的头颅,头发烧尽了,然后是颅骨。但我仍然在笑,像严朱那样大笑,笑声从喉咙里挤出来,被火焰裹挟着往上飘,竟有些像风声。
我想,我得到了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