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9章-无责 (第1/2页)
拾穗儿上楼之后,陈阳没有马上走。
他站在宿舍楼下,看着三楼的窗户亮着,又灭了——她应该是去洗漱了。
他在花坛边上坐了一会儿,掏出手机把今天跟拾穗儿说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。
应该没漏什么。
他说了“你不是傻子”,说了“想上进不是错”,说了“你本来就做不好很多事情”。最后那句虽然听着像损她,但她笑了。笑了就行。
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,往回走。
走到半路,手机震了。拾穗儿发的语音。
“我到宿舍了。刚才忘了跟你说,你回去路上小心,风大。”
陈阳笑了一下,回了条文字:“到了。你早点睡,别又熬到一点。”
这次她回得很快:“嗯。你也早点睡。”
没有表情包,没有废话。但陈阳觉得这条消息比之前那些“晚安”要暖和多了。至少她没再说“没事”。
第二天早上,陈阳醒得比闹钟早。
他躺在床上把今天的计划排了一遍:上午去实验室把数据整理完发给导师,下午三点给学姐打电话,中间抽空去找一趟法学院那个学长。
他翻了个身,拿起手机,看见拾穗儿六点半就发了消息。
“我出门了。今天去坐班,你放心,我不会露馅的。”
陈阳回:“演好你的小白兔。”
她秒回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。
陈阳笑了笑,起床洗漱。
上午在实验室,他一边整理数据一边想事情。
方远那个人的信息他昨晚搜了很久,什么都没搜到。
一个做基层项目的人,在网上干干净净,这本身就不正常。
他又想起拾穗儿说的“方远让她别查工商信息”。这句话一直在脑子里转,像根刺。
十一点多,他把数据打包发给导师,附了一句:“老师,数据和图表都在里面,文字部分我这周补上。”导师回了个“收到”,没催他。导师知道他做事踏实,从不拖。
下午三点,他准时给学姐打电话。
学姐叫方晴,大他两届,毕业后进了城西一家律所,做民商方向。她在学校的时候就跟陈阳挺熟,陈阳帮她搬过两次宿舍。
“学姐,方便说话吗?”
“方便。你说你那个合同的事,发过来了,我看了。”方晴的声音干脆利落,像她这个人,“我跟你说几个点。第一,八千块违约金,对一个在校大学生来说明显过高,法律上可以主张调整。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,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。”
陈阳掏出手机开了备忘录。
“第二,那个什么‘全国大学生实践失信档案’,我问了我们所里做劳动法的同事,没人听说过。这不是官方的东西,多半是他们自己编的。就算真有,一个企业也没有资格往里面录入信息。”
“第三,合同里那些‘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’的条款,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,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,该条款无效。”
她一口气说了三条,语速很快,像在法庭上陈述。
“所以你那个小朋友,她不用怕。这个合同到处都是漏洞,真要打官司,他们赢不了。”
“但是——”方晴话锋一转,“学生怕的不是打官司,是怕麻烦。怕影响毕业,怕学校那边给压力。这些心理上的恐惧,比法律上的风险更难对付。”
陈阳明白她的意思。
“学姐,如果我们要维权,第一步做什么?”
“第一步,把所有证据固定下来。合同、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通话录音,什么都别删。第二步,统一口径,所有人一起行动,不要单打独斗。第三步,找学校。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、学生处、法务办公室,一层一层往上找。学校如果不管,再考虑走行政投诉或者诉讼。”
她顿了顿。
“但我建议你先找学校。这种事情,学校出面比你们自己闹管用。毕竟项目是学校引进的,学校有责任。”
陈阳道了谢,挂了电话。
他把备忘录里的几条重点又看了一遍:违约金过高、失信档案不存在、格式条款无效、先找学校。
下午四点,他去法学院找那个学长。学长叫郑远,今年刚毕业,在学校旁边的出租屋里备考法考。陈阳到的时候,他正对着电脑刷题,桌上摆着三罐喝空的红牛。
“来了来了,坐。”郑远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床上,腾出地方。
陈阳把事情又说了一遍,把合同照片给他看。
郑远戴着眼镜凑近屏幕看了几分钟,嘴里念念有词,然后一拍桌子。
“我跟你说,这个合同写得贼恶心。它不是不懂法,它是太懂了。它故意把无效条款和有效条款混在一起,让你分不清哪些能告、哪些不能告。普通学生一看密密麻麻这么多条,先慌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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