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536章 玉佩相合的那一刻 (第1/2页)
博览会开幕的第三天,人潮达到了顶峰。
贝贝站在自己的展位后面,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围裙的边角。这件围裙是她从江南带来的,靛蓝色的粗布上绣着一枝歪歪扭扭的桃花——那是她十二岁时绣的第一件完整的作品,针脚粗糙,花瓣的大小也不均匀,但莫老憨夫妇一直当宝贝似的留着。这次来沪上,养母特意把围裙塞进她的包袱里,说“出门在外,穿件家里的东西,心里踏实”。
展位上挂着她的十二幅绣品。《水乡晨雾》摆在最中间的位置,那是她花了整整三个月绣成的——江南的清晨,河面上浮着一层薄薄的雾,远处的石桥若隐若现,桥下的小船半掩在雾里,船头蹲着一只打盹的鸬鹚。她用了一种自己琢磨出来的针法,把蚕丝劈成比头发丝还细的十六股,一层一层地叠上去,绣出了雾气那种似有若无的透明感。
这幅作品昨天被评委们围了整整一个下午,有几个头发花白的老绣娘拿着放大镜凑在跟前看了半天,嘴里念叨着“这针法没见过”“这姑娘手巧得紧”。贝贝站在旁边,紧张得手心全是汗,一句话都不敢说。她怕一开口,人家就听出来她不是正儿八经的绣庄出身,只是个在渔船上学手艺的野丫头。
“阿贝姑娘?”
一个声音把她从愣神中拽了回来。贝贝抬头,看到绣坊的周老板领着一个穿着洋装的中年男人走过来。周老板就是收她做学徒的那个矮胖妇人,脾气火爆但心地不坏,这次参展的机会也是她帮忙争取来的。
“这位是英国来的史密斯先生,做丝绸生意的,看中了你的《水乡晨雾》,想出价买下来。”周老板一边说一边冲贝贝使眼色,意思是“好好谈,别犯傻”。
史密斯先生用生硬的中文夹杂着英文表达了对绣品的欣赏,说想把它带回伦敦参加一个东方艺术展。贝贝听不太懂他的英文,但看他的眼神是真诚的,便点了点头,报了一个她觉得已经很高的价格。
史密斯先生愣了一下,然后用一种古怪的表情看着周老板。周老板一巴掌拍在贝贝后脑勺上:“傻丫头!他说的是英镑!你那价格是铜板价!”
贝贝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,连忙摆手说不是那个意思。史密斯先生却笑了,说了一串英文,旁边的翻译笑着说:“史密斯先生说,他很欣赏姑娘的朴实,愿意在原价的基础上再加三成。”
交易谈成的时候,贝贝觉得自己像在做梦。她来沪上快一年了,从睡码头到住绣坊的阁楼,从被人当成乡下丫头赶出门到站在这间气派的展览大厅里,一步一步走过来,每一步都踩得实实在在。现在她终于攒够了钱,可以寄回去给养父治病了。
就在她低头收拾展台上散落的丝线时,门口突然安静了一瞬。
那种安静很奇怪——不是没人说话的安静,而是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被什么东西吸引过去的那种安静。贝贝抬起头,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向大门的方向。
她先看到了一个年轻男人。
那人穿着一身裁剪合体的深灰色西服,领口别着一枚小巧的银质徽章,身形挺拔,五官轮廓分明。他的眉骨很高,眼睛深黑,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带着一种天生的从容——不是那种让人反感的倨傲,而是久居人上却不自知的淡然。他正侧身与身旁的人说话,一只手随意地插在西裤口袋里,姿态放松得像是在自家客厅里散步。
贝贝认得他。
三个月前,她在十六铺码头附近被扒手偷了钱袋,就是这个人帮她追回来的。那天他穿着一件藏青色的长衫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手腕。他追上扒手,三两下就把钱袋夺了回来,递给贝贝的时候,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,说了句“姑娘,沪上的码头不比水乡,得留个心眼”。她当时愣住了,还没来得及道谢,他就被旁边的人叫走了。
后来她才知道,他叫齐啸云,是江南首府齐天城的儿子,沪上商界最年轻的掌舵人。也是她这辈子原本不该有任何交集的那种人。
但现在,他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。
贝贝下意识地往展台后面缩了缩,像是在躲什么。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躲,只是觉得在这样明亮的地方被人注意到,会让她浑身不自在。
然而她的目光还没来得及从齐啸云身上移开,就看到了他身旁的那个人。
那是一个年轻女子,穿着一件月白色的旗袍,袖口和领口绣着精致的玉兰花。她的身量纤细,站姿端正,一手轻轻搭在齐啸云的臂弯里,动作自然而亲昵。她的面容温婉清丽,眉目间有一种浸润了书卷气的从容,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微微弯起,像是春日里被风吹皱的一池静水。
贝贝觉得她的面容很熟悉。
那种熟悉感像一根针,从她的眼睛扎进去,顺着血脉一路刺到心脏最深处。她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,只是觉得那张脸像是自己在镜子里看到的——不,不是一模一样。那个女子的眉眼更柔,气质更静,像是一幅工笔仕女图;而自己的眉眼更锐,气质更野,像是一幅泼墨山水画。
但抛开那些气质上的差异,她们的五官,她们的脸型,甚至她们微微上扬的眼角,都像得令人毛骨悚然。
那个女子也看到了贝贝。
她原本正在听齐啸云说话,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过展厅,然后落在了贝贝的展位上。她的脚步忽然停住了,搭在齐啸云臂弯里的手不自觉地收紧,指节微微泛白。她看着贝贝,先是困惑,然后是震惊,最后是一种贝贝读不懂的复杂情绪——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,又像是终于找到了什么寻找已久的东西。
两个人隔着半个展厅的距离,四目相对。
那一刻,周围嘈杂的人声像是被一层无形的屏障隔绝在外,变得模糊而遥远。贝贝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,咚咚咚的,像是渔船靠岸时船头撞击码头石阶的声音。她的手心里全是汗,指尖微微发颤,却不知道为什么。
那个女子松开了齐啸云的臂弯,朝贝贝的展位走了过来。她的步伐很轻,仪态很好,每一步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,但她的眼神出卖了她的平静——那双眼睛里翻涌着太多东西,多得快要溢出来。
齐啸云跟在她身后,看到贝贝的时候脚步也顿了一下。他的目光在贝贝和身旁女子之间来回扫了一遍,眉头微微蹙起,若有所思。
那个女子在贝贝的展位前停下了脚步。
近看,两个人更像了。展位后面的贝贝因为长期在河边帮养父干活,皮肤是那种被日光晒出来的浅蜜色,下颌线条更分明;展位前的莹莹则是一身在闺阁中养出来的白皙,脸颊弧度更柔。但两张脸放在一起,任何一个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——这不是巧合。
“你这幅绣品……”莹莹开口了,声音轻而柔,像是在试探什么,“绣的是江南?”
贝贝点了点头,嗓子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,发不出声音。
“我家也是江南的。”莹莹说,目光从《水乡晨雾》上移到了贝贝的脸上,仔细地、一寸一寸地看着贝贝的五官,像是在辨认什么。“我是说……我父亲是江南人。很多年前,我们家还在江南的时候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声音里有一种很淡很淡的忧伤,淡得像是水面上快要散尽的涟漪。贝贝听出来了,但她不知道该说什么。她从来没有学过怎么跟这样的大家闺秀说话,她只知道怎么跟码头上挑货的脚夫讨价还价,怎么跟绣坊里刁钻的客人周旋,怎么用一根扁担同时挑起两桶水还能稳稳当当地走几十步路。
“我叫莫晓莹。”那个女子说。
“我叫……阿贝。”贝贝的声音有些干涩。
“阿贝。”莹莹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,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嘴角浮起一个很浅的笑,“很好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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