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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动小说 > 后妈带的女儿是我的头号书粉 > 296、小王子爱着玫瑰,而我爱你。

296、小王子爱着玫瑰,而我爱你。

  296、小王子爱着玫瑰,而我爱你。 (第2/2页)
  
  “喏~”
  
  “知嬅姐!”
  
  苏松屹蓦然回首。
  
  出现在他面前的,是让他朝思暮想的面容。
  
  少女微微鼓着腮,咀嚼着奶茶里的珍珠和红豆,看向他的眼神略带嫌弃,还有丝丝无奈。
  
  ~( ̄▽ ̄~)~
  
  唉,我的弟弟,真是个智障。
  
 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粉色的短袖,还有白色的牛仔短裤,很显身材。
  
  修长的大白腿很是好看,和闵玉婵相比,少了些紧致,多了些柔弱感。
  
  白色的运动鞋,配上粉色的短袜,少女感满满。
  
  “知嬅姐,我好想你啊。”
  
  苏松屹脸上浮现出浅浅的酒窝,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地笑过了。
  
  他快步上前,一把抱住了她。
  
  他抱得很紧,轻轻磨蹭着她的脸颊,嗅着她发间的芬芳。
  
  “多大了,还跟小孩似的。”
  
  方知嬅眼里的嫌弃之意更甚了。
  
  “不管我多大,你都是我的姐姐嘛。”
  
  苏松屹笑着道。
  
  “哼,知道我是你姐就好。”
  
  方知嬅眉眼弯弯的,笑容很是温柔。
  
  “这是我喝的第三杯奶茶了,你怎么才来?”
  
  她说着,言语间又有些幽怨。
  
  “我第一次来这里,不认识路啊。”
  
  苏松屹小声说道。
  
  “傻啦吧唧的,就你这方向感,没事别乱跑,当心把人搞丢了。”
  
  方知嬅板着脸,很是严肃地叮嘱了一番,然后牵着他的手,朝着外面走去。
  
  她的手很软,骨骼纤细,像是精美的艺术品。
  
  “帝都真的是没什么好吃的,烤鸭我去吃了几家。配上黄瓜和哈密瓜条还有酱料,用饼卷着吃还行,但是价格贵了,就那么点,不划算。就是图个新鲜。”
  
  “豆汁一股馊味,我没喝。我不爱吃下水,炒肝和卤煮也不喜欢。豌豆黄倒是还不错,铜鼓涮羊肉也还可以。”
  
  “但还是没有我们以前跟着老爸在内蒙吃的涮羊肉好吃。”
  
  方知嬅挽着他的胳膊,和他紧紧挨在一起,相处毫无距离感,格外亲密。
  
  她一边点评着在帝都吃到的食物,一边微微蹙眉,额前的呆毛摇摆着,看起来格外可爱。
  
  “内蒙那边专门产牛羊的,牛羊肉品质当然比内地好了。”
  
  这个姐姐还是老样子,不管走到哪里,都叨叨着要去找美食。
  
  “我们去找玉婵姐,今天晚上,在租的房子里一起涮羊肉,怎么样?”
  
  “好啊好啊!”
  
  一说起吃,她顿时就来劲了,走路的步子都变得格外轻快。
  
  “武汉有哪些地方比较好玩的?你带我去看看呗?”
  
  走在大街上,方知嬅左顾右盼,怀揣着丝丝激动和好奇。
  
  “我来武汉也不久,怎么知道嘛。”
  
  苏松屹笑了笑。
  
  上了地铁,过安检的时候。
  
  负责安检的执勤人员看着方知嬅手中的奶茶。
  
  “喝一口。”
  
  方知嬅下意识地把奶茶往怀里缩了缩。
  
  “笨蛋,是让你喝一口。”
  
  苏松屹不免有些好笑。
  
  “嗯?哦哦!”
  
  方知嬅顿时反应过来,不禁有些脸红。
  
  吸了一口奶茶,然后快步跟着苏松屹进了地铁。
  
  苏松屹倒是想起了和这个情景很相似的一个笑话。
  
  一女孩过安检,安检员对她说:“喝一口。”
  
  女孩将奶茶捂到怀里,警惕地道:“这是我买的,想喝自己买去。”
  
  上了地铁,苏松屹还是忍不住在笑。
  
  方知嬅轻轻捶了一下他的胳膊,颇有些羞恼。
  
  长假期间,车厢里人很多。
  
  上下车来来往往,又是夏天。
  
  苏松屹担心她被揩油,于是将她揽到自己怀里,用胳膊护着她,警惕地看着身旁从她经过的人,像是一只凶狠的小狼。
  
  这时候但凡是有个人从方知嬅身边经过,或是靠近她,都会迎上苏松屹的死亡凝视。
  
  方知嬅缩在苏松屹怀里,安心地将脸枕在他的肩上,俏脸染上了淡淡的红晕。
  
  大热天紧紧贴在一起,倒也不嫌热。
  
  被他这样保护着的感觉,挺不错的。
  
  有个小孩甚至被吓哭。
  
  “他瞪我,好可怕!”
  
  “那个哥哥要打我!”
  
  听到了那小孩向妈妈告状,方知嬅忍俊不禁。
  
  下了地铁,她终于捂着肚子,忍不住大笑起来。
  
  联想起之前地铁上那位女士看向他时的眼神,苏松屹也觉得有些尴尬。
  
  “带我去你们学校里逛一下吧。”
  
  她说想看看苏松屹的学校,苏松屹就带她去了。
  
  武大的建筑还是很美的,白墙蓝瓦,将古典美和现代美结合在了一起,很雅致。
  
  如果现在是樱花季,校园里应该会更美。
  
  每年的樱花季,校园里都是络绎不绝的游客。
  
  有些学生其实不是很喜欢樱花季,每年的樱花季,宿舍楼下都会格外地吵闹。
  
  早八点去上课的时候, 樱花大道上人满为患,通行都比较麻烦。
  
  到了每年的梅雨季节,就更有意思了。
  
  可以来武大看海。
  
  方知嬅没有关注校园里的风景,对小狐狸珞珞倒是挺感兴趣的。
  
  “一说起小狐狸,就又让我想起了小王子。”
  
  远远地看着那只乖巧灵动的小狐狸,方知嬅嫣然一笑。
  
  “亲爱的小王子,你驯服我吧,你驯服了我,我们就是彼此需要的了。”
  
  “对你来说,我是不是就是小狐狸?”
  
  她侧目看向苏松屹,微微扬起下巴,有些傲娇。
  
  小王子在麦田里遇见了小狐狸,是最美丽的邂逅,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小狐狸,去寻找自己的玫瑰了。
  
  “应该不是小狐狸吧。”
  
  苏松屹摇了摇头。
  
  “是玫瑰花。”
  
  他的目光很坚定,语气很轻,但又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。
  
  “小王子,是在离开了玫瑰之后,才意识到玫瑰珍贵的。”
  
  “如果我们不曾远行,不曾离开所爱的人去遍历世界。也许,我们永远不会知道,自己爱的人,有多么重要。”
  
  和方知嬅分居两地,苏松屹对她的思念有增无减。
  
  他已经渐渐明了自己的内心。
  
  “知嬅姐。”
  
  苏松屹看着她的眼睛,神情突然变得肃穆。
  
  “嗯?”
  
  方知嬅歪着头,有些好奇。
  
  “小王子爱着玫瑰,我,爱着你。”
  
  方知嬅闻言,一下子转过身去,捂着脸,头顶的蒸汽窜得老高。
  
  “哼~真肉麻呢。”
  
  她忍不住傻笑起来,脸颊泛起的红晕,像是玫瑰的花蕾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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