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:掐死花逢春! (第2/2页)
“泡枣”……绝非是把枣在水里泡一泡那么简单,他知道这其中真正的含义……
二十世纪某陈氏作家在《白某原》第九章中对泡枣有过这么一段描写:
长工头李相问黑娃,郭举人六十多块奔七十岁的人了,为啥身板还他娘这么硬朗?
黑娃说是因为郭举人尽吃百米细面、山珍海味和鸡鸭猪羊肉。
长工头李相说,不对,那是因为郭举人吃泡枣儿!郭举人娶了那个二房女人田小娥并不是为了睡觉要娃儿,而是专门给他泡枣的。
怎么泡?
每天晚上给田小娥的……放入三颗去了核的枣儿,浸泡一夜,第二天早上掏出来洗干净,送给郭举人空腹吃下,郭举人自打吃了她泡的枣儿,这二年返老还童了……
昔日,宋安读到这段时曾怀疑这是家杜撰之事,结果上网一查,在整个封建社会,这种变态似的“养生法”竟然屡见不鲜!而且不光有泡枣的,还有泡荔枝的、桂圆的……
且不说这样泡出来的枣具不具备养生效果,单单是这种行为便是对女人身体和尊严的无情践踏!
“不必说了,本官已知晓。”宋安抬手制止了正想开口解释的钱晓月。
花逢春一脸懵:“你知晓什么,我怎么听不懂?”
围观群众也纷纷表示纳闷。
“滚犊子……住口!”
宋安小声怒喝了花逢春,又恼然猛拍了一下惊堂木,围观群众顿时都吓得闭嘴了。
“钱晓月,你是否因为不堪其辱才杀了董明?”他语气温和地问钱晓月。
“不,我从未给他泡过枣,每次我都是在他走后将枣取出丢进床下的夜壶里,昨夜杀他,是因我将枣儿丢进夜壶时被他发现。他便恼羞成怒想要打我。争执之时,我便失手将他掐死。为怕担责,于是我使出纵火之计,让人以为他是被火烧而死。”
“你说你掐死了他,你确定?”
“确定!”
“赵师爷,纸笔伺候。”
赵构把一张空纸和毛笔递给宋安。
宋安刷刷刷在纸上写下几行字。
花逢春好奇,便凑过来看,看罢顿时惊掉了下巴壳子。
“安子你坑我啊!”
那纸上写着:如钱晓月能当堂掐死花逢春,则免除钱晓月杀人之罪,当堂释放并赏钱一百贯!
然后,宋安签上了自己的名字,还盖上了官印。
赵构念了一遍,而后也呆住了,“你这是要干吗?”
围观群众沸腾了。
“杀人不用偿命还赏一百贯钱?世间还有这种好事?”
“青天大老爷我来!”
“俺来!”
“俺来掐死他!”
“让俺来!”
“李白醉”酒楼和“醉卧兰陵”妓院的老板娘王灵儿从人群后挤到了最前面。
“县令小老爷,您来兰陵第一天,奴家就请您在奴家这儿吃喝嫖一条龙,随后奴家又带您去微山湖打探湖匪的下落,若论交情,整个兰陵县可就属奴家跟您最亲啊!有这等好事您可千万别给别人,得给奴家呀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