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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回 孟婆且与我、做些方便 1

  第二十六回 孟婆且与我、做些方便 1 (第2/2页)
  
  然而这竟也是刻板的印象了。
  
  他不像表面上那样的无忧无虑和简单。满脑子诗词歌赋,还有着强大的与人交际的能力的人,也不会简单到哪里去。
  
  甚至有点可怕,有点让人无法接近。即使是在求人,似乎也使用了软硬皆施的手段,让人无法拒绝。他还只有十八岁。
  
  比起情感同样丰富的同龄人,赵佶冷静的速度很快,冷静的程度也更深。在苍白大风的吹奏中,他的眼睛早已恢复正常,不再泛红,根本想不到他刚才有过一瞬间的痛哭流涕。似乎有什么东西,也随着泪水的蒸发而一并隐去了。
  
  他的语气很平稳,很冷静,仿佛无事发生,仿佛只是随随便便地聊了个天,交给了他一片叶子,就把许多事情决定了:“多谢了,叶大捕头,我和刘大人有事得先走了,或许要留你一个人在这里。会有人过来么?”
  
  叶朗星道:“我是一个人来的。没事。在这方面我也有些经验。”
  
  “没事。”赵佶道,“我帮你。”
  
  说着,从房顶上跃下几个身穿白衣的人,到他面前,将尸体搬起,叶朗星问:“你们要干什么?”便看见两辆马车疾驰而来,车身颜色和马的颜色皆是雪白无暇。他们把尸体放到了一辆马车上。
  
  啊,果然,在下雪的天气,白色才能隐蔽自己呢。
  
  “叶大捕头,你见过我的哥哥吗?”赵佶道,“我哥哥,申王赵佖。”
  
  叶朗星点头,刚要开口,赵佶抢先问他:“他和王烈枫在一起,是吗?不必告诉我发生了什么,只要回答是或不是。”
  
  “是。”
  
  “我知道了,多谢。”赵佶露出洁白牙齿,冲他一笑,站起身来,往远处看。
  
  叶朗星微微扭头一瞥,几辆马车疾驰而来,马匹和车身装饰都是莹白如玉的,像是大雪天气雪堆滚动,像是从上往下看,雪白的一只鹰掠过。然而人没有办法从上往下看一只鹰,只能从下往上看到鸟类雪白的腹部和尖锐的爪。那是完颜晟的鹰,然而叶朗星并不认识完颜晟,这只鹰也只是把叶朗星当做不值得猎捕的一块肉。
  
  叶朗星随后站了起来。他看出那一辆车是往这里来,而且预感它神圣不可侵犯。
  
  一辆高级的马车,除了装饰华美这一外在因素外,还得有着极佳的材质和避震的功能,这才能够让它本具有的功能更加优良,而非华而不实的一样行路工具。
  
  这辆马车在这一特殊的时期做到了这一点。为了消除声音,而去掉了本该有的流苏装饰,从马匹的挑选开始,就是没有一丝一毫杂毛的纯白良驹,轻捷敏捷如美丽女子,踏雪无痕,在阳光下泛出冷色银光。马车的四周也用白色材质包裹,然而又不是那种隐隐约约,模模糊糊的半透明的白,而是张扬的,浓郁的,只手遮天的,车外之人只能看见这窒闷的白,在飞驰之中仿佛融成了混沌一片,而车内的人往外看,却只是略略褪色的,更纯粹的景色,无论是繁华荒芜,都是这虚无苍白中的一个点缀。
  
  马车路过他们,只扬起了尘土般的一点雪粒,高不过膝盖。
  
  叶朗星自然看不清车内的人是谁。只是有一瞬间的震动涌进心口,这熟悉的感觉他似乎经历过,在过去的案子里,他也记不清是哪一桩。身体的记忆比头脑的记忆更长久,更确定,更感同身受。他见过他,是……
  
  而赵佶似乎也被震慑到。但震慑到他的,是马。赵佶的嘴里喃喃着:“真是一匹好马。”
  
  叶朗星耸肩道:“现在的战马可是稀缺资源呢,不上战场可惜了。”
  
  赵佶被败了兴致,有点不满:“怎么啦,我夸都不行?难道战马就是用来打仗的?”
  
  叶朗星的抬杠劲上来了,道:“当然可以,你怎么夸都可以。但是无论你怎么夸,它就是一个出行工具而已,而不是什么美的东西。”
  
  “我不把它当做出行工具,培养一匹优秀的马需要不少精力,它是作为一件艺术品存在的。”
  
  叶朗星道:“可是,所有的马匹的培养方向,都是向着战场的。你看它的毛色多么亮丽,体格多么健壮,或者速度多快,日行千里……你认为这样的马是良驹吗?因为是良驹,所以舍不得它打仗,然而它恰恰是最擅长待在战场和主人共同厮杀的。”
  
  赵佶很不服气,反驳道:“你看过烟花吧?看烟花的时候,人是快乐的。看烟花的时候,没有人会想起它被制造的初衷是作为武器使用。”
  
  “谁说的?我就不快乐。我不会想起任何东西。”
  
  “那是你为人太无聊,小孩子没有什么记忆,可他们看的时候,也是开心的。”
  
  “我又不是没有童年的时候。我从记事起,看烟花就会担心它们会不会掉下来,烧掉我所住的地方,我怕得要命!而且,烟花并不能作为武器使用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它是个没用的东西。”
  
  赵佶很生气,但是这种生气只是停留在表面,玩笑性质的生气,赵佶不会放在心上,于是淡淡说了句:“可是它美呢。”
  
  叶朗星对于美毫无见解,因此他的回答非常令人憎恶:“美并不能填饱我的肚子啊。”
  
  赵佶流露出惋惜的神情,道:“答应我,等这事儿完了,你业余时候也培养一些欣赏美的能力好吗,叶大捕头。”
  
  叶朗星道:“别吧,端王殿下。我是个俗不可耐的人,比不得您。”
  
  赵佶道:“俗?俗又不是什么坏词,不俗的人才无聊呢。宫里面的人都雅不可耐!像我,就只知道李氏糖炒栗子很好吃。”
  
  叶朗星道:“那算什么!他现在不行!因为栗子太有名供不应求,怕不够卖,老是前一天半夜里炒好,第二天的第一批卖的是隔夜栗子,谁买谁傻!我知道更好吃的,下次带你去,保证吃完马上忘记李氏炒栗。”
  
  赵佶来了兴趣,兴致勃勃问道:“好啊,在哪啊?”
  
  这时候,刘安世已经听得有些发笑,年岁渐长的时候,听晚辈吵架,怎么听都是两个小孩子的争辩,幼稚又有趣。马车已经停下来,到了门前停下,马蹄抬起轻踩雪地,笃笃的仿佛在叩门。
  
  于是他提醒道:“端王殿下,时候不早了——”
  
  “啊!忘记了。”赵佶还没收敛自己的笑,道,“那位大人,来得可真够早的呢。”他有些抱歉地朝叶朗星笑了笑——叶朗星抬杠抬得正来劲,没想到他会是这样善意的反应,突然红了脸有点不好意思了,而且很快地想起他是端王殿下而不是普通的一个少年,尴尬中带了半分的心有余悸。
  
  赵佶刚才的表情很真切。他有一点生气的时候,会放下防备,然而生气本身就是一种防备。叶朗星也很奇怪自己脱口而出的话语,似乎也是一点一点把他往卸下防备的方向上带,然而他的装饰太厚,且还没说完就被打断,然后恢复到最初。
  
  是的,最初。赵佶在笑,他的笑依旧是温柔好脾气的,没有情绪的,想要掩盖什么——“真不好意思。叶大捕头,有客人要来了,你也得走了。”
  
  这话说得并不客气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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